(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新疆建设网(http://www.xjjs.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人民广场联合大厦A座23楼,邮编:830002,联系电话0991-282502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概 述
2014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国务院《条例》和自治区《办法》,坚持转变工作作风,围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中心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2014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加强信息公开,改进工作作风,增加各项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涉及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时时处处关乎民生,尤其是安居富民、住房保障等重点民生工程和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国计民生支柱产业的发展情况,历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展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绩、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服务水平和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各项安排部署,围绕重点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厅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亲自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厅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会同行政许可办和建设信息中心做好日常工作,其它处室、单位密切配合,形成一套健全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保障群众知情权益。充分发挥厅政务网站(新疆建设网)、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厅办公室、行政许可办公室、城建档案馆)的主阵地作用,拓展厅属各类协(学)会报刊杂志以及新闻媒体舆论宣传作用,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全年围绕自治区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在自治区主流媒体刊发信息200余条,开设“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微博,发布政务信息200余条,及时向社会通报了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尤其是重点民生工程进展情况,保障了公众知情权益。
三是加强政务网站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新疆建设网(www.xjjs.gov.cn)是我厅政务门户网站,是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发布的权威网站。目前,该网站已建成集房地产业、建筑业、城乡规划等多个行业系统网站为一体的政府门户型网站群。为使网站更好地服务于政务公开工作,我厅不断改进和完善网站信息采集、编辑、录入和审核制度,完善信息员制度,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发布的安全及时。同时,为缩短群众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获取相关办事信息,在网站开设“网上办事大厅”栏目,向社会公开建设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办理结果,提供信息查询、表格下载、疑难解答、在线咨询服务;发布行政许可公示公告、招投标公示公告,公布行业管理最新动态,不断满足社会的信息需求。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厅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建设政策法规类、建设科技类、城乡规划类、房地产市场管理类、建筑管理类、城市建设类、标准定额类等方面内容。2014年,通过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协学会期刊杂志、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信息7690条,通过新疆建设网发布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等行政许可公示公告信息421条,招投标公示公告信息7000余条,及时公开了“三公”经费情况。
按照要求,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报送主动公开文件110件;按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报送政务信息100余条。
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我们向社会公开信息公开管理规定,明确依申请公开程序,将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公开的执业注册、企业资质、信用档案、住房公积金、劳保统筹费等信息做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重点,提供申请表下载、复制服务,方便公众获取信息。2014年,我厅根据依申请公开程序,为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及法律工作者提供进疆备案等查询服务120多次,满足了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
涉密敏感信息不予公开,没有因信息公开不当发生失泄密事件。没有单位和个人申请公开涉密敏感信息。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我厅依法履行职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办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维护和保障了社会公众知情权益。目前,我厅尚未接到群众因信息公开问题的举报投诉,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当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收费情况
目前暂未收取费用。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加强。机关个别处室、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担心无意间违反保密纪律,该公开的信息没有公开,或没有及时公开。
二是社会参与程度不高。信息公开工作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监督政府、提高政府行政水平的重要渠道。但受传统观念等因素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参与程度不高。从我厅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看,申请主体多是文化层次较高、维权意识较强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司法工作人员,鲜有私营企业、个人申请公开信息,从侧面反映出公众对知情权、监督权的意识淡漠。
三是电子政务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网上受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推动,政务内网需要进一步完善,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5年,我厅将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主题,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是建设民主法制、廉洁高效政府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公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形象的必然选择。我们将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学习活动,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公开意识和便民服务意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以厅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建设行业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丰富“新疆建设网”版面,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内容,提高“新疆建设网”信息发布的质量;保障“新疆建设网”网站的日常安全和正常运行;全面完成“新疆建设网”三级网站体系建设,提高网站建设维护水平,重点加强网站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和技术服务,整体优化网站系统平台,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资金,提高安全防护水平。
三是促进行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公开工作情况的沟通互动,逐步形成全系统畅通高效、协调一致的工作网络体系,围绕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加强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行业信息公开责任落到实处。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竭诚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关注、支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