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任免名单
(2023年11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晁群勇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吴宏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明(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喀什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任命高波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邵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余新越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亮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蔡晓琴(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张选峰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徐亮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杨义芹(女)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任命张佳璐(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监督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杨斯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监督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杨青(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熊芳(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任命张锋(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朱玲君(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杨会杰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胡宏志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褚彩霞(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麦麦提艾力·艾则孜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阿拉法特·阿不都热西提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刘廷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李红江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赵政、林丽(女)、王媛媛(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何辉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英(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闫(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排如合·巴热提尼亚孜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张璐(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阿克拜尔·艾克拉木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阿里甫·铁木尔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木尼拉·阿不力米提(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新欣(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胡志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艳荣(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建江(女)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马金玲(女)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樊向锋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白元波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歆(女)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侯丽敏(女)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卡米力·阿吾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吾拉木·依布拉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江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买买提艾力·库尔班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任命侯振新、辛影(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文政为库尔勒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免去其库尔勒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任命张彬辉为莎车牌楼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马敏(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二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付晓婷(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二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唐亮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四师分院检察员;
任命赵志东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六师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屈向东(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九师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杨振武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师分院检察员;
免去吴立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付本君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健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二师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慧敏(女)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程刚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师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许晋泓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