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1/21
13:14
来源: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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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通过“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阿克苏市金桥幸福里小区物业乱收停车费”问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督促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核查办理。
阿克苏市金桥幸福里小区由阿克苏市邦信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业服务。2024年10月9日起,该物业公司在未经阿克苏市发展改革委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停车收费标准的情况下,擅自收取小区商用停车位费用(商铺业主地上停车5元/天;小区业主地上停车10元/天)。
阿克苏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向邦信物业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停止对小区内道路停车收费行为。目前,该物业公司已对2024年10月9日—16日期间缴纳停车费的商户及业主给予退费,并停止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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