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0/23
10:09
来源: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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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通过“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昌吉市西部热力公司设置限制条件拒绝办理停热手续”问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核查办理。
留言人为昌吉市延安南路勘测处西院业主。该小区供热属单户控制系统,具备分户控制条件,供热单位为西部热力公司。2024年9月13日,留言人向西部热力公司提出停暖申请,该热力公司要求业主自行截断入户暖气管并做好封闭,报热力公司核验通过后,方可办理停暖;此外,业主还需与热力公司签署协议,明确热力管道出现渗漏后造成的损失由业主方承担。依据《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的热用户可以在每年9月15日前申请停热或者恢复用热。供热单位应当办理相应手续,不得设置限制条件拒绝办理停热或者恢复用热手续”。该热力公司要求办理暖气报停手续的业主自行切除暖气回路管,并承担渗漏后果的做法不符合《条例》规定。目前,昌吉市已约谈西部热力公司负责人,要求企业严格执行《条例》。西部热力公司已于9月28日为留言人办理停暖手续,并聘请第三方家政公司对入户暖气管进行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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