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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15年度新疆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6-12-28   浏览次数:   【字体: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网站(www.xjds.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21号 邮编:830002,电话:0991-2834073 传真:0991-2834073。

一、概述

  2015年,在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税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发布,回应公众关切,全面推进全区地税系统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公开管理体系

1.强化组织领导

  

  自治区地税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局领导变化、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各地、州、市以下地税局根据自治区地税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织,强化了队伍建设,明确了工作责任,规范了工作程序。

  目前,全区地税系统已形成了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层层抓落实的管理体系。

2.完善工作机制

  在公开工作方面,全区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条例》规定“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工作原则,在公开程序上,实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建立起内部处(科)室间公开工作协作机制。

  在保密工作方面,全区地税系统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实施保密审查三级责任管理体系,做到专人负责、部门负责和领导负责。

  在舆情处理方面,全区地税系统已建立起涉税网络舆情管理和引导工作体系,明确各级地税主管领导、联络员和宣传员,做到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责任明确。

3.健全制度体系

  2015年,自治区地税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下发了《关于做好网站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地税办发〔2015〕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开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办发〔2015〕18号)等文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系统有序进行。

  各地、州、市地税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阿拉尔地税局、铁门关地税局等6个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复查或修订、更新了《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保密工作规程》、《网站管理办法》、《信息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工作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物质保障

  全区地税系统在经费、设备等方面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在基层县市分局普遍配备电子大屏幕、触摸显示屏等硬件设备。自治区地税稽查局专门拨出5万元经费,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在《新疆日报》曝光了一批税收违法案件等;巴州地税局、克州地税局等单位拨款印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汇编》手册、税收政策宣传资料等,并免费向纳税人发放。

2.开展业务培训

  全区地税系统把信息公开列入税务人员培训科目,加大市、县级税务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如图木舒克地税局、北屯地税局等单位组织干部参加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知识等专题培训,提高了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3.加强内外监督

  一方面,建立内部监督。如和田地区地税局大力消除网站“僵尸模块、睡眠模块”;石河子地税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博州地税局定期把公开督办结果通报全区地税系统,严格问责机制等。

  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外部监督。各级地税机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和问责制度,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在网站、媒体全面公布监督投诉电子信箱、传真号码、监督电话等。如阿克苏地区地税局开展了地税履职履责问卷调查;喀什地区地税局开展了在线满意度调查活动;昌吉州地税局开展了“百个科室万人评”活动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区地税系统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

(一)努力拓展主动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1)推行税务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2015年,自治区地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审改办要求,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规章等设定的税收行政执法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地税局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方案》,梳理出7项行政许可(已对外公布)、48行政处罚项(已对外公布三类共8项)、2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及5项其他权力等总计8大类70多项税收执法权力事项及其实施依据和对应的责任,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了税务机关的行政权力具体事项,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目前,该方案正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通过审核后,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将正式全部予以公布。

(2)推进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各级地税机关将地税部门的执法行为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进一步提高地税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自治区地税局将征管流程、征管规范、服务规范、审批事项编成纳税指南,并对外公开;吐鲁番市地税局等单位公开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等36个工作流程,以及处罚决定、调定税公示、核定税、行政许可等审批办理结果。

2.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纳税信用等级公开

  2015年,新疆国、地税局共同进一步推进纳税信用等级建设,及时在门户网站和办税大厅按照A、B、C、D各等级,合计公布了2015年全区地税系统97777户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

  喀什地区地税局还与银行、工商等部门信息共享纳税人信用等级信息,共建全社会诚信体系。

(2)推进税务违法案件公开

  各级地税机关通过媒体对定性准确、影响较大的涉税案件进行曝光,震慑涉税违法犯罪,倡导依法诚信纳税。2015年,自治区地税局积极协调自治区发改委等23家单位联合签署《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新发改财金〔2015〕1199号),全区地税系统对外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40起(其中:达到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标准的1起,达到自治区地税局公布标准的7起,达到各地(州、市)地税局公布标准的32起)。

(3)推进税务规范性文件公开

  全区地税系统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如吐鲁番市地税局及时公开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小微企业、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文件,并公开统计报表,2015年共有20818户次纳税人及时享受了18105.18万元万元的税收优惠。

(4)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一是公开税收收入。2015年,自治区地税局分4次按季度及时在新疆地税网站公布新疆地税税收收入统计、分税种收入统计、分地区税收收入情况。

  二是公开部门预决算。2015年2月和8月,自治区地税局在新疆地税网站公开了《自治区地税系统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及《自治区地税系统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并按要求公开“三公”经费决算信息,详细说明了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和接待费,按要求说明了2014年“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比预算减少1,177万元变化原因等信息。

  各地、州、市地税局在各自门户网站中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哈密地区地税局还对内部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和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5)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自治区地税局分别于2015年6月、9月、11月,在新疆地税网站按要求及时完整公开信息化设备项目政府采购招标、中标结果等详细信息。

  阿勒泰地区地税局、和田地区地税局等单位对政府采购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办公用品采购等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6)认真落实人大政协提案

  2015年,自治区地税局共受理人大涉及进驻和田企业优惠政策的提案1件,政协涉及铁矿石资源税税率、加大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支持餐饮企业脱困税重费多等提案4件,件件得到落实,并及时回复。阿勒泰地区地税局收到政协提案1件,已按规定向政协及政协委员提案人本人及时回复。

  2016年,上述提案审核后将按规定对外公开。

(7)做好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

  2015年,全区地税系统共处理网上舆情5件,其中涉及干部违纪、税收业务、征管发票查询系统、稽查征纳矛盾、干群矛盾各1件,涉及单位包括自治区地税局、阿克苏地区地税局、克州地税局和石河子地税局共4个,按程序核实情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消除谣言等,件件得到回应,积极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3.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1)开展网上互动

  2015年,自治区地税局积极与国税局联合开展网站“在线访谈”活动,在线解读小微企业、助力企业“走出去”等税收政策,并开设网站政民互动栏目,全年共受理和回复问题305条。

(2)举行新闻发布会

  4月,自治区地税局举办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申报”新闻发布会。

(二)积极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1.广泛应用信息手段

(1)加强地税网站的建设

  2015年,新疆地税网站群改版后,突出税收宣传和纳税服务功能,有7个主栏目,73个二级栏目和102个三级栏目,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法规、收入统计、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办税指南等内容,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6061条。

(2)利用语音短信平台

  2015年,新疆纳税服务中心12366服务热线受理回应各类地税业务咨询服务205874人次(含网站2168条),为200276户企业和2605户个体纳税人推送3861.16万条次文件等税务信息。

  各地、州、市地税局推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信息153.79万条次,发送各类涉税短信共831.93万条。

(3)借助其他网站平台

  为了积极配合税收宣传工作,各级地税机关通过与当地政府部门联系,借助政府网站加大税收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如石河子市政府网,哈密政府网、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网、阿克苏地区政府网、克拉玛依政府网、塔城地区政府网等发布了税收信息工作动态、税收政策等,并及时受理纳税咨询、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等。

(4)充分利用新兴媒体

  乌鲁木齐市地税局、五家渠地税局等9单位依托税企互动平台、纳税人QQ群、公众微信号、微博、微信等官方平台发布税收政策法规,为纳税人提供及时快捷的税务咨询、宣传等服务。

2.充分发挥公共场所信息公开的优势

(1)积极抓好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工作

  全区地税系统共设有151个办税服务厅,各地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利用电子显示屏、政策宣传栏、定额公开栏、执法程序栏、处罚标准栏、服务承诺栏、廉政纪律栏,全面公开涉税事项,及时公布税收政策,免费提供办税资料。

(2)借助其他公共场所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方面,各级地税机关充分发挥档案馆、图书馆、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的查询点作用。如北屯地税局、阿克苏地区地税局等4单位向当地档案局、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报送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等。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公众场所人流聚集,便于宣传的作用,在经营户比较集中的市场设置公开栏。如阿勒泰地区地税局集中在学校、市场、社区等人口流量大的地方开展税收政策宣传。

3.积极借助大众媒体

  全区地税机关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新闻媒体传统渠道覆盖面广的特点,及时、方便、快捷地公开税务信息。

  自治区地税局及各地州市局通过《中国税务报》《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以及各地主流新闻媒体公开涉税信息。自治区地税局、克拉玛依市地税局等单位积极参加自治区新广行风热线、克广行风热线、昌广行风热线等广播栏目,以及《电视问政》、《新视点》、《面对面》、《局长在线访谈》等电视栏目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解答涉税问题,实现了涉税信息广泛公开。

4.深入开展税法宣传

  2015年4月,自治区地税局与自治区国税局以“新常态、新税风”主题的第2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各地税务机关举办多种形式的税收宣传活动,如阿拉尔地税局开展“送税法进企业”、“送税法进校园”活动开展税收宣传辅导;昌吉州地税局借助“访惠聚”工作组住农村期间,对农牧民宣传各项惠农税收政策;吐鲁番市地税局召开“新常态·新税风”税企座谈会等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税收宣传活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全区地税系统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 全区地税系统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未减免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全区地税系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投诉举报,以及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全区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部分干部重视不够,各地公开工作开展的不平衡;主动公开意识不足,公开的信息缺乏广度和深度;责任监督弱化,信息公开缺乏及时性和时效性;工作机制不完善,部门工作协调不强;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参与度不高;公开渠道还需完善,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没有充分体现。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机制

  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地税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舆情管理、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加强部门协调,理顺工作流程,落实公开职责。

(二)拓展方式

  要畅通公开渠道,拓展公开方式,扎实做好地税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大厅等自建公开平台工作,广泛发挥电视、广播等传统新闻媒体优势,积极采用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技术,及时、全面、准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好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三)丰富内容

  要丰富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对外把纳税人普遍关心的优惠政策、执法权力、执法过程、办理程序、办案程序、办理结果等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税收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对内把干部普遍关注的干部提拔、任用、调动、经费使用等涉及干部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重点,切实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强化监督

  要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狠抓工作落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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