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2015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并附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疆卫生计生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91-8565042,传真电话:0991-8560237。
一、概述
2015年,卫生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区卫生计生工作重点,以服务型机关、效能型机关为目标,以信息化为主要手段,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依法按时高效公开政府信息。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扎实、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一把手”工作机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制度。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等。
(二)拓宽公开渠道,加强载体建设。大力推行电子政务,除采取公开公告栏、显示屏、宣传资料、各类信息通报、通告、公告等传统载体外,创新载体,拓展新领域,重点抓好委公众网站和政务微博的建设、办公自动化系统等载体建设。完成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的新建工作,通过人员培训、初期调试、网站试运行等工作,我委官方网站已于2016年1月21日正式上线,目前网站运行良好,栏目优化,内容全面,实现政务公开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
(三)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及新闻宣传工作。积极做好紧急、重大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报送工作,密切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及时向社会发布和提供卫生政务信息。积极整合新闻宣传资源,充分发挥新闻传播与媒体沟通对政务公开的监督促进作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加强保密审查,确保有序推进。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要求主动公开的文件、信息及时发布,切实做到了“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规范信息发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不断深化主动公开渠道,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由于2015年,我委官方网站处于建设过程中,我委通过政务微博、“12320”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80条,通过法制新疆网、新疆卫计宣教网发布各类信息2732条;向自治区党委信息处、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报送卫生计生信息68条。
我委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原则上包括:自治区卫生委公告、通告,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名义印发的下行文件,以卫生计生委、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函形式印发的批复、通知、意见,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卫生统计信息,以及干部任免、卫生技术人员考试、招标采购等其他需要公众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次。均以信函形式申请,申请公开内容多为食品安全标准信息类。经审核,已按申请人要求予以信函回复。
2015年,我委未接受网上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由于我委无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因此实际工作中产生的费用主要从日常办公经费中支出。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开始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委有1起行政诉讼,诉讼结果为要求依法纠错。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委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委官方网站建设造成主动公开的信息未能及时发布;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的认识和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提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多种渠道及时发布相关政府信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和答复工作。
二是加强卫生计生委公众网站建设。整合委直属单位、各地卫生局信息资源,继续完善委公众网相关栏目功能,使委公众网站成为政务公开的主要窗口。
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督办。积极开展政务公开评议、考核工作,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委机关和厅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认识,更新观念,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扎实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公众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