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委(宗教局)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自治区民委(宗教局)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信息公开工作组织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人员、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十个方面的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委(局)坚决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二、信息公开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我委(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委(局)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有关处室的工作职责,各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
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委(局)职工认真学习,安排相关负责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各类培训、教育活动,按照要求部署具体工作任务,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
三、主动公开情况
我委(局)在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62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2条,制发规范性文件5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2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68条。
四、回应解读情况
我委(局)在2015年度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方式回应解读1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委(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有效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六、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度我委(局)未接到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七、工作人员、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委(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1人。
(二)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本年度我委(局)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无支出。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本年度我委(局)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信息查询费用。
八、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目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短,经验不足,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2.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3.缺乏信息的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1 自治区民委(宗教局)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自治区民委(宗教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