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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9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由阿克苏地区行署办公室汇总各县(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统计表九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在阿克苏地区行署政府门户网站(www.aks.gov.cn)和阿克苏地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克苏地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阿克苏市西大街19号;邮编:843000;电话:0997—2143676;电子邮箱:akseic 163.com)。
  一、概述
  2015年,地区行署(行署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严格责任追究,抓落实、提效能、促升级,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行署分管领导人事调整的实际,及时调整和充实了地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兼任,副组长由行署秘书长和相关副秘书长兼任,成员由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督促、协调和日常工作。各县(市)政府、行署各组成部门也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创新工作方法。对照国家、自治区政府网站发展评估指标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国第一次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15年对阿克苏政府网主站进行了全新改版升级,单独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二级页面,内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主动公开、政策法规、政府文件、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统计数据、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采购信息、招标公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等19个子栏目,并积极协调地区各职能部门,通过培训指导、明确责任、督促考评等方式,着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梳理发布了教育、社保、就业、健康、住房、交通、婚育收养、公共事业、证件办理、企业开办、企业经营、资质认定等十二大领域的办事和服务指南及相关政策信息,同时,积极利用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发布政府公开信息,扩大受众面,有效提高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实用性和权威性,树立了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
  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晓率,2015年5月,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八周年街头宣传活动,发放传单2000余份,现场解答50余人次;组织举办了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以一对一上机操作实训方式对地区70个单位的104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新平台应用培训。地区行署及部分县(市)还在人口较为密集场所设立电子大屏和触摸屏,方便公众了解和查询相关政府信息。
  (三)严格责任追究。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地区行署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2015年阿克苏地区电子政务工作要点》,对做好全地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通过网上督查、按月统计、半年通报、年终考核等方式,加大对各县(市)、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推动力度,及时通报督查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通过指导、督促和责任追究,确保了全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地区行署(行署办公室)及各县(市)人民政府(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85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897条,制发规范性文件2636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地区及各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均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地区及各县(市)在档案馆、图书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1个,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同时,积极探索新媒体应用,地区及各县(市)政府开通政务微信和政务微博平台各10个。2015年,地区行署(行署办公室)及各县(市)人民政府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585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903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009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12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情况
  1.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地区各部门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在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本部门子网站发布了服务指南,列明了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地点及时间、联系电话、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都在第一时间主动公开。
  2.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地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行政权力专栏,发布地区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相关信息5条。各部门权力清单编制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同时,各县(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通过本级政府网站依法集中公开本级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1.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地区及各县(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的预算、决算、决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均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地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等内容,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2.公开“三公”经费信息。地区135个部门在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3.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完整公开了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及时公开了2015年地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按年度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重点公开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项目和施工企业信息。
  2.公开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公开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重点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工作,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分户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工作。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公开项目建设信息。公开了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等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公开了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批准信息。及时发布了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征地征收、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公开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发布了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
  2.公开医疗卫生领域信息。推动了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了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3.公开社会救助信息。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信息进行了集中公开。
  4.公开教育领域信息。及时公开了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
  (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公开环境监测信息。实时发布了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指数(AQI)值,及时公布了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
  2.公开环境执法信息。公开了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信息。
  (七)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及时发布了食品药品监管重要政策信息、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信息。
  四、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的数量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地区行署(行署办公室)及各县(市)人民政府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2660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地区行署(行署办公室)及各县(市)人民政府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2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1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0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13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126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23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4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地区行署(行署办公室)及各县(市)人民政府共收到申请数4件,其中信函申请4件。所有申请均已按时答复,其中属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诉讼情况
  阿克苏地区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未出现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七、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承担着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现有兼职工作人员2人,具体负责行署(行署办公室)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网上发布、移交查阅点和督促、指导、考核各单位、各县(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可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但我地区目前尚未收取过任何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
  总体来看,2015年阿克苏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及群众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在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和检查等方面存在应付现象。二是部分单位没有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将应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为依申请公开或免予公开,人为编小了公开范围,影响了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各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多为兼职人员,人员调整频繁,造成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平台操作不娴熟,对政策法规不了解,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持续性。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国办发57、66号文件精神。牢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心系群众,公开透明、加强互动,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学好用好国办文件,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重点围绕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县(市)、部门逐步建立与政府履职相适应的信息公开制度,有效服务于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政府治理能力。
  (二)深化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地委、行署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督促指导各县(市)、各部门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在做到政府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率、依申请公开备案率、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移交率“三个百分之百”的同时,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共财政、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全方位发挥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的作用。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和信息传播范围,提高影响力和信息到达率。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管理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培训交流,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五)强化网上督查和日常检查力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机制和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加强对县(市)、地直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查,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以上报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附:2015年度阿克苏行署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阿克苏地区行署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58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89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63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58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903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009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12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66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3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26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3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4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4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4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4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

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数)

8

2.兼职人员数

7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7.8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7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628

  单位负责人:张洵审核人:马伟铖填报人:颉颃
  联系电话:0997-2143676填报日期: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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